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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举办《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培训

发布人: 信息来源:教育部 发布日期:2012/11/07

          109日,教育部印发了关于《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并于1015—23日在天津市和贵州省贵阳市分片举办了《指南》培训班,来自全国31个省、市、自治区的学前教育管理干部、教研人员、学前教育专家及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代表共160多人参加了培训。这次培训的主要任务是为各省(区、市)培训一支在当地组织实施《指南》培训的专业化队伍,指导和推动各地逐级做好《指南》的培训与贯彻落实工作。教育部要求,各地要把《指南》的贯彻落实作为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,与加强师德建设相结合,与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相结合,扎扎实实做好全员培训、实验区建设、社会宣传、幼小衔接等各项工作。

   培训采用参与式活动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,对《指南》进行了深入解读,通过案例和问题分析等形式对幼儿各学习与发展领域的核心价值、《指南》在幼儿园教育实践中的实际运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,对下一步各地培训计划、培训重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了交流。

    参加培训的各省(区、市)学前教育管理干部、教科研人员在研讨中一致认为,贯彻落实《指南》是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,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质量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。回去后一定要抓住机遇,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一是结合本地实际,逐级制定《指南》的贯彻落实方案和培训计划,建立有效的推进机制。二是行政、教科研相互配合,做好分级培训,结合幼教管理干部、教研人员和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性质和已有经验,设计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。三是以《指南》实验区为抓手,典型引路,以点带面,带动区域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。四是在实施《指南》的实践中探索新的教研指导方式和评价方式,做好专业引领和支持。

    来自一线的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代表们表示,《指南》的下发为幼儿园加强科学保教,有效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提供了具体、可操作的指导。幼儿园要把实施《指南》作为全面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的有力抓手,要在对全体教职工进行《指南》培训的基础上,把实施《指南》作为幼儿园园本教研的重要内容,引导教职工结合日常教育实践,学好《指南》,用好《指南》。要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《指南》,切实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,促进家园合作。

    据悉,黑龙江、湖南、贵州、天津等省市将于近期启动省级培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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